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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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选拔,按需招生,宁缺毋滥,确保招生质量。

 

二、组织管理

招生领导小组组长:白重恩

招生领导小组成员:朱玉杰、焦捷、张勉、何平

 

三、复试分数线   

报考学科门类(专业)

总分

政治、

外语

业务课一

业务课二

备注

理论经济学

400

60

90

90

均不接收调剂

管理科学与工程

380

60

90

90

工商管理

380

60

90

90

会计硕士

220

60

140

 

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:总分不低于290分,单科不限。

 

四、复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. 笔试   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满分为100分,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。

2. 面试    按报考学科门类进行面试。面试采取口试的方式。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,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状况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

 

五、录取

1.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。

2. 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,择优录取。

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+复试笔试成绩+面试平均成绩×4 

3. 复试中,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   合格者;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,视为复试不合格,均不予录取。

 

六、其他说明

1. 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,将获授两证(毕业证书,专业学位证书)。

2.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,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。

3. 凡弄虚作假、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,我校不予录取,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 

 

 

经管学院教学办

201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