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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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港澳台及留学生复试安排

 

 

 

复试名单详见附件

 

      4月21日 上午9:00---11:00  下午 2:00----4:00 资格审查,经管学院舜德楼116

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
2)毕业证书(应届生带学生证)原件

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,通过资格审查的港澳台硕士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。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,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。

 

      4月22日9:00——10:30复试笔试(地点:报到时通知)

 

      4月22 日   复试面试(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)

 

备注:如能按时来参加复试,请于4月15日前回复邮件miaow@sem.tsinghua.edu.cn,

邮件内容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。

 |  港澳台及留学生复试名单.xls